由明光社及播道會港福堂主辦,以「還自己及別人一點尊嚴!」為題的座談會,其中一位嘉賓劉倩怡說了一句,我覺得很有意思的話「每個人都可能會做了一些令自己後悔的事。過去很多大文豪以至神學家都可能有不大好的過去,甚至一生經歷不同的掙扎。」這句話令我想起在約翰福音8章3-11節的故事:「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行淫時被抓到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中間,4就對耶穌說:“先生,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抓到的。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,你怎樣說呢?”6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,要找把柄來控告他。耶穌卻彎下身,用指頭在地上寫字。7他們不住地問耶穌,他就挺起身來,說:“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他就可以先拿起石頭打她。”8於是又彎下身在地上寫字。9他們聽了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,一個一個地都離開了,留下的只有耶穌和那個還站在那裡的婦人。10耶穌挺起身來,問她:“婦人,他們在哪裡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”11她說:“主啊!沒有。”耶穌說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走吧,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。”」
人對別人犯的錯很容易大聲直呼,但對自己犯的錯就想網開一面。有人說“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垃圾桶,有的是打開了,給人看到不潔的東西;有的則蓋得好好並特加粉飾令人愛好,但實質是沒有分別的。”
- 不要只批評別人,要多察看自己。
- 當你責備別人時,不要忘記自己的軟弱。
- 要珍惜神給我們的機會和恩典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